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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招聘】新沂市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發布時間:2024-04-01  作者:新沂教育  編輯:張樂珅  審核:  查看:1191

為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優化人員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教師256名。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新沂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新沂好就業網站(https://www.xyrsjjy.com/)、新沂教育官網(http://www.xyjyy.net)發布,具體崗位名稱、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新沂市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一) 應聘人員另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條件

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之間出生)。

2.學曆學位條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并具有相應學位。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

國(境)外學曆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證明。

3.具備《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崗位表》中要求的學曆(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适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認證。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須滿足以下條件:未與用人單位簽訂過勞動(聘用)合同或未存在過事實勞動關系,未曾以單位名義參加社會保險〕,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内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資格條件中“專業要求”條件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并審核。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确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後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後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緻,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4.教師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須取得與崗位相适應的教師資格證(2024年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5.本次招聘不限戶籍。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應聘人員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确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确)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有《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要求不得從事教師職業的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新沂教育官網(http://www.xyjyy.net),點擊“新沂市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進入報名頁面。應聘人員按照網站提示完成網絡報名,新沂市教育局負責網上資格初審。

1.報名信息和照片上傳時間:2024年4月8日9:00-4月10日17:30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4月8日9:00-4月11日17:30

3.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7:30

4.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4年4月8日9:00-4月13日17:30

5.繳費确認時間:2024年4月8日9:00-4月13日20:00(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特别提醒:考生務必誠信報考,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應按招聘崗位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确、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應聘人員應确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新沂市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确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産生的後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将随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僞造學曆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将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應聘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新沂市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内,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初審未通過者,應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修改信息後重新提交,未按時重新提交報名信息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内網上繳納筆試報名費用100元,繳費完成即報名成功,未按期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3.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對應聘人員網上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在報名系統上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新沂市教育局陳述申辯。

4.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報名結束後,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徐州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後,可适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發布網址上進行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申請退還報名費用或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4年4月14日14:00-17:00。

5.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确導緻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進行報名确認、上傳照片、繳納筆試費用等導緻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可在筆試前三天自行到原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由新沂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對象為“2024年畢業的新沂籍鄉村定向師範生”的崗位,隻進行筆試,其他崗位均需參加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主要考察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教學綜合知識及專業知識等,總分100分。筆試不指定複習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4年4月21日,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将在原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資格複審

筆試閱卷結束後,将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從應聘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确定參加資格複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确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

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資格複審時間、地點、相關要求等在新沂教育官網公布。未在規定時限内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複審不通過。

資格複審須應聘人員本人到場,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2024年畢業生可先提供信息完整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原件、複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學曆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國(境)外學曆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按2024年畢業生報名時,另須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為網簽協議,需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擇業期内未就業承諾書》。

4.教師資格證原件和複印件。

2024年畢業生應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5.《同意報考證明》

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複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資格複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當場領取《面試通知單》,按《面試通知單》要求參加面試。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緻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複審為不合格。資格複審未通過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面試人選。遞補人員資格複審時間和地點在新沂教育官網另行發布。

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複審有異議,可在1日内向新沂市教育局陳述申辯。

資格複審合格的人員,新沂市教育局填寫“資格複審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報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要求,在新沂教育官網發布。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2.面試采用模拟授課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① 模拟授課,時間為10分鐘,總分70分。

② 答辯,時間為5分鐘,總分30分。

報考高中體育教師、高中美術教師及中職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另須專業技能加試(“中職心理健康教師”崗位不進行專業技能加試)。其中,模拟授課總分50分,答辯總分20分,專業技能加試總分30分。

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招聘對象為“2024年畢業的新沂籍鄉村定向師範生”的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按定向培養政策為:筆試成績占40%、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占30%、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占30%,三項成績相加之和為該應聘人員的總成績。(三項成績須換算成百分制納入總成績計算辦法。)

其他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面試結束後總成績在新沂教育官網發布。

在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拟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參加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仍相同,模拟授課成績高者優先,模拟授課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下同)。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新沂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标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标準》《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内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号)等規定執行。體檢所産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體檢表須由主檢醫生審核後明确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複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後2個工作日内申請複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複查人員組織複查,體檢結果以複查結論為準。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新沂市教育局告知應聘人員拟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并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複核,将複核結果告知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出現缺額時,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體檢人選。

六、選崗

新沂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選擇具體工作崗位。同一招聘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一經選定,個人不得更改。

七、公示

新沂市教育局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報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新沂好就業網站、新沂教育官網對拟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新沂市教育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間及期滿後,如拟聘人員明确放棄或其他導緻拟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予遞補。

拟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應聘新沂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的資格。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新沂市教育局審核後報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拟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新沂市教育局規定時間内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内自行負責處理。因拟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内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學能力、師德師風、心理健康),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三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三年(含試用期)。

九、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隻有招聘公告、核減或取消崗位的通知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新沂好就業網站、新沂教育局官網上同時發布,招聘工作其餘的進度信息均隻在新沂市教育局官網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并保持手機暢通,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同時,應聘人員應對收到的關于招聘的相關電話通知、短信告知進行及時準确應答和回複。凡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由應聘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新沂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8922340,0516-88891325,18796340809

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516-88922218

新沂市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監督電話:0516-88923859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監督舉報郵箱:xyjszp2023@126.com。

附件:

1.新沂市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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